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为保证2020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副书记
成员:教务科长 团委书记 7个教学单位负责人
负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学生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团委专职辅导员
成员:2020级辅导员、2020级各班学委
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 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接收: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三、 接收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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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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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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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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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新疆(西藏)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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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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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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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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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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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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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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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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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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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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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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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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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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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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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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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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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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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录取规则
学生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总评成绩大于等于60分,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五、 考核方式
1、 考核形式:面试
2、 考核时间:2020-2021春学期 (具体时间等通知)
3、 考核地点:物理楼3楼334会议室
4、 考核内容
(1)根据所选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阐释对专业的认识以及大学四年的规划。
(2)根据所学知识解释某一物理现象。
六、 考核安排
1、2020-2021春学期(具体时间等通知)学院组织报名学生进行考核。
2、学院面试完,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申请转入学院学生的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和网站公示。如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放弃转专业,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物理学院教学办。
3、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类)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4、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教学办配合教务处完成录取学生的选课、学分互认工作;学院团委完成录取学生的分班、档案接收、宿舍调整、换领学生证、图书借阅证等工作,并做好转出学生的各项工作。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3日